第305章 网络风波(2/5)
ittee,政治行动委员会)。
别的胡浩南或许不清楚,但PAC,他还是知道的,他还就此疯狂吐槽过米国的法律是多么的拧巴。
比如,联邦竞选法明确规定竞选人员不得接受财团捐款,也就是说,原则上奥巴玛想要获得竞选资金,就只能接受个人捐赠,而这份个人捐赠也有额度上限——不能超过2500美金。
想想,一个汽车协会大佬手握千万资金,最后只能捐给奥巴玛2500美金,这能行?
当然不行,你寒碜谁呢?
汽车协会的大佬可不是不懂事的二百五,他可以找人去注册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,也就是PAC,它的名字不妨叫做“奥巴玛下面超好吃”。
但是这个“奥巴玛下面超好吃”跟奥巴玛本人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。
汽车协会大佬才是“奥巴玛下面超好吃”的管理者——他要吃奥巴玛下的面,因为这个面超好吃,所以他要出面组建PAC,然后他还要号召所有想吃奥巴玛下的面的财团大佬们一起来爱发电,为爱捐钱……
这些就是完全合规合法的操作,财团大佬们都没有捐钱给奥巴玛,他们只是捐给了“奥巴玛下面超难吃”这个组织。
至于这个组织拿这些钱是去给奥巴玛砸广告,去告诉所有选民奥巴玛下面确实超好吃,还是请选民去唱卡拉OK,那就是PAC的事了,跟奥巴玛也没有关系,至少在法律意义上也是这样的。
法律依然高高在上,没人去违背法律的意志,但该做的事却是一件没有少……这就是现实。
所以,现在哪怕胡浩南恨不能伸手就把奥巴玛拎过来,抓着他的领口质问他:丫的,快把募捐的钱还过来!
但公正威严的律师会拿着法典和圣经告诉他:胡,想告PAC,可以!想告奥巴玛……你最好祈祷他不会反过来告你诬告。
不过胡浩南也不是没有收获,他现在至少确定了一件事:这个帖子真不是自己人发的。
如果有人因此而上当受骗,那也只能说这是奥巴玛的PAC或者说拥护者在蹭他的热度,他也要声明,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