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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废阡陌,非井田(1/4)

    巩邑在发生的事情,瞒不过长安。



    巩侯名下的土地,包括皇帝赏赐给巩侯的、包括赵杏儿在战乱中购买的、包括皇帝自己收购又租赁给巩侯的。



    巩侯的封邑是万户,实际划入巩侯名下的户口大概在八千户左右,比之汉朝的曹参、萧何,这个巩侯封邑规模也不算大,比起巩侯张诚为皇帝复国的功勋,其实不算是多么丰厚。



    但是现在巩侯控制的耕地,可是超过了十万户农户的耕作规模。这可就相当豪阔了。超过千万亩农田。虽然有传言说萧何也曾经贪污和强买了千万亩农田,但毕竟萧何的手段比较隐蔽,这些田产并没有过了明路,而张诚的田产是公开的,又是集中的,差不多相当于洛阳地区一半的耕地了。



    御史府有人告发,说巩侯张诚聚敛田产,又废弃了井田制度、也废除了自商鞅以来的阡陌制度,把田间道路也都铲掉成了耕地。这种废祖制的行为简直大逆不道。



    这样的举报,被直接带到了朝堂之上。



    “诸卿议一下。”扶苏在丹墀之上,没有表情的说。



    “臣下以为,巩侯张诚以寺工起家,不熟悉农事,妄自废井田、弃阡陌,是既不尊周制,也不尊秦制,任意妄为,如此恐怕巩邑洛阳农田废弛,来年或由灾荒。虽然秦律不限制买卖土地,但巩侯坐拥千万亩良田,也似有不臣之意。”



    “里面有三百万亩是朕租给他的……”扶苏说。



    “陛下租赁的土地乃是官地,并非皇家所有,也应正式列档。”侍御史争辩。



    “可以,列档吧。”扶苏哼了一声。这些土地是无主的土地,国家收回,扶苏签个字就转租给了张诚。制度和程序上都不太规范。



    赵杏儿低头躬身,表示记档这事儿财政部会去做。



    “陛下。古之田制,或曰井田,或曰阡陌。虽名称不同、形制不同,皆是普惠万民、保障民生的制度,井田阡陌,便于百姓耕作,利于国家积存。巩侯新立。妄自废除井田阡陌,驱逐耕地上的黔首黎民,令万顷良田沃土荒废,臣请陛下申斥巩侯,收回其田土,恢复旧制……”叔孙通看到皇帝似乎并没有申斥侍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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