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9章 锦毛虎,矮脚虎(4/4)
圆睁,胳膊长,腰身粗壮,气势汹汹。
原来,他姓燕,名顺,人称锦毛虎,原本是个贩卖羊马的商人,因生意失败,破了产,只好流落到绿林之中,做起打劫的勾当。
酒醒后,燕顺坐在虎皮交椅上,问道:“兄弟们,是从哪儿捉来的这小子?”
小喽啰回答:“兄弟们正在后山埋伏,突然听到树林里的铜铃响了。原来这小子独自赶路,不小心触发了我们设的绳索,被绊倒在地。
于是,我们就把他捉来,打算献给大王你做醒酒汤。”
“白白嫩嫩的,应该很爽口。”燕顺打量着李奕,满意地点点头,“快去请另外两位大王来,一起享用。”
李奕注视着燕顺,沉声道:“你们真的吃心肝?不管对方是什么人?”
“在我们这种地方附近出现的,会是好人家的儿女?你一定是官府派来的奸细!”燕顺冷笑,“只要你能撑下去,你的心肝,我可以分一片给你,很脆……”
这时,小喽啰们去而复返,从大厅两侧走出两位好汉。
左边那位身材矮小,一双眼睛炯炯有神,身穿一件打着补丁的驼褐色短袄,外表粗犷,性格凶猛。
此人是两淮人士,名叫王英,因为身材矮小,在江湖上人称矮脚虎。
他原本是车夫,有次在半路上,看到财物,起了贪念,趁机抢劫行人,事情败露后,被官府追捕,越狱逃跑,最后上了清风山。
他和燕顺一起,占据这座山,干起打家劫舍的勾当。
左边那位,长得皮肤白皙,留着三绺整齐的络腮胡,身材瘦长,膀大腰圆,模样清秀,头上裹着一条绛红色的头巾。
他是苏州人,名叫郑天寿,因为长得白净帅气,人称白面郎君。
他原本是个打银匠,自幼喜欢练习枪棒,后来流落江湖,路过清风山时,遇到王矮虎,大战了五十回合,不分胜负。
燕顺见他身手不凡,便将他留在山上,坐了第三把交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