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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谈判的条件(2/3)

最佳导演的伊斯特伍德。他要改编《神秘河》,想让你出演其中一个角色,听说西恩-潘已经决定加盟了,很显然这部电影也是冲着奥斯卡去的。”“西恩-潘也加盟了?”蒂姆-罗宾斯犹豫了,西恩-潘那家伙眼光好是出了名的,在文艺圈被戏称为幸运之子,所看好的电影大多都能获奖,至少也能拿到提名,他加盟的话……这可是好机会!“可是,我们已经答应了曹阳导演,他也是文艺片领域的大导演,轻易不好得罪。”懂了,经纪人马上心领神会。“蒂姆,你可以先去跟伊斯特伍德谈谈,看看角色的定位再决定如何?如果伊斯特伍德导演非要让你加盟,你就给曹阳导演打电话,就说是我私底下给你接的电影,你也没有办法。”蒂姆-罗宾斯斟酌了片刻,于是说道:“我跟伊斯特伍德好久没见面了,老朋友聚一聚也挺好。”曹阳还不知道蒂姆-罗宾斯这边的事,男主角从西恩-潘换成了蒂姆-罗宾斯,总体影响不算大,两人都是大明星,但又不是特别能抗票房的人。对于电影公司来说,都有一套自己的评价体系,才不会看你的艺术成就有多高,他们最看重的,还是抗票房能力和知名度,要不然也不会有所谓的两千万娱乐部了。贝尔曼去跟电影公司谈的条件,是曹阳深思熟虑后的结果。曹阳很清醒,他现在初入好莱坞,这是第一部电影,即便是以联合制片人的身份,想要剪辑权或许能做到,想要拿到更多的利益,便有些不切实际了。作为项目的发起人,肯定能要求票房分成,制片人能拿到的钱,又分为电影上映前和上映后。电影上映前,制片人拿的基本上算是个工作报酬,好莱坞的制片人平均收入约在75万左右,这个跟个人名气有关。电影上映后,那就不好说了,要看具体怎么谈的。有些牛逼的制片人,会拿全球的票房分成,这个能拿多少,就跟电影的票房和盈利息息相关了。例如《死侍》的制片人西蒙-金伯格,电影上映前,他从这部5800万美元预算的影片中赚取了200万美元,但在电影上映后,票房分账又赚了3800万美元。曹阳不是不想拿票房分成,但是你一个“外人”,哪怕是电影票房再高,赚的再多,结果反映到账面上,电影是亏损的,你能怎么办?有贝尔曼在?哈哈,在巨大的金钱利益面前,就别考验贝尔曼了。谁又能保证,电影盈利后,他不会跟电影公司联合起来做账。所以曹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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